高雄65歲男子吳龍滿因不滿樓上鄰居發出噪音,於2023年9月15日闖入鄰居家中,在兩名幼童面前殺害其父母。高雄高分院於14日宣判二審結果,維持一審死刑判決。
案發當日上午7點多,住在苓雅區某大樓13樓的吳龍滿,持預先購買的水果刀從逃生梯上到14樓。當時蔡姓女子正準備帶兩個兒子出門上學,吳男闖入後當著孩子面前對蔡女砍殺5刀,隨後進入主臥室,對正在睡覺的羅姓男子刺砍8刀,導致夫妻二人當場死亡。
高雄高分院維持死刑判決的四大關鍵理由包括:一、犯罪情節極為嚴重,符合「情節最重大罪行」標準;二、吳男始終否認犯罪,對被害家屬仍有敵意;三、再犯風險極高,難以透過矯正措施達到教化目的;四、年齡因素(65歲)不足以作為免除死刑的理由。
針對辯方主張吳男「未殺兩名在場幼童,應有悲憫之心」的說法,法官認為無從得知真正原因,且吳男在孩童面前殺害其父母,已造成孩童嚴重心理創傷。
法官在判決書中也回應了死刑存廢爭議,強調憲法法庭的精神是「慎刑」而非「廢死」,「情節最重大之罪」應視個案手段而定。法官表示,雖然面對死刑判決有所掙扎,但法官的職責是依法審判,不能因個人價值觀而迴避對罪無可赦者判處極刑。
Copyright © 2022 好好聽文創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