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一名鋼構公司負責人被妻子發現與酒店女陪侍發展不正當關係,並在半年內轉帳超過百萬元給對方。妻子憤而提告,法院最終判決該名女子須賠償精神慰撫金40萬元。
根據法院判決,女陪侍「妮妮」(化名)自2025年4月起多次與已婚男子阿萬(化名)在其住處發生親密行為。雙方通訊記錄顯示,妮妮經常以「老公」稱呼阿萬,且對話內容親密露骨,明顯超出一般社交關係範圍。
阿萬的妻子在發現家庭財務異常後進行調查,發現丈夫自2024年底起多次向妮妮轉帳,金額從10萬至31萬元不等,另每月還固定提供5萬元生活費。
法院審理過程中,妮妮辯稱自己只是在一般飲食店工作,與阿萬僅為顧客關係,所收款項為酒水與餐費。然而法院根據微信紀錄及對話內容認定,妮妮確實從事酒店陪侍工作,且與阿萬的關係已超出社會可容忍範圍,構成對原告配偶權的侵害。
考量原告與丈夫婚姻長達20年,以及被告行為對家庭的破壞程度,法院裁定妮妮須賠償精神撫慰金40萬元,並自2025年9月2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利率5%加計利息。此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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