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結婚超過30年的妻子發現丈夫不僅與他人外遇同居,還生下一名女兒。當她提出協議離婚並要求合理分配財產時,丈夫竟冷酷回應「一毛錢也不會給」。最終,法院判決丈夫與第三者須連帶賠償120萬元精神慰撫金。
根據判決書,這對夫妻婚姻長達30餘年且育有子女。妻子表示,原本夫妻感情融洽,共同經營家庭。然而,去年農曆年間,她從丈夫手機中發現大量與另一名女子的親密對話,內容包括互稱「老公、老婆」、表達愛意與思念,還多次提及一名女童的生活細節。進一步調查後,她發現丈夫與該女子有許多摟抱、慶生、出遊過夜的親密合照。
當面質問後,丈夫坦承外遇並已生下一女。妻子試圖理性處理,於今年4月協議離婚並要求合理分配財產,但丈夫態度傲慢,僅簽下懺悔書後便不再理會。更令妻子崩潰的是,她後來親赴女子住處,目睹丈夫與女子懷抱幼女,如同一家三口般親密同行。
在法庭上,丈夫辯稱夫妻早已分居多年,感情淡薄,並提出LINE對話紀錄,聲稱妻子早在3年前就已知悉婚外情,但拖延至去年才提告,請求權已超過2年的消滅時效。他還反控妻子無故離家7年,未盡同居義務。第三者則辯稱是在妻子離家後才與男方交往,主觀上無破壞他人婚姻的惡意。
法院審理後認定,丈夫與第三者在婚姻存續期間發生親密關係並生育子女,已明顯逾越社會一般男女正常社交分際,構成情節重大的侵害配偶權。針對「消滅時效」爭點,法官認為本案侵權行為具有「持續性」,丈夫與第三者直至今年4月仍持續交往、共同撫養孩子,侵害行為並未終了,因此時效未消滅。最終判決丈夫與第三者須連帶賠償1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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