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一名小清(化名)民眾在2023年7月被控提供個人銀行帳戶給詐騙集團使用,但經苗栗地方法院調查後發現,可能是詐騙集團誤發匯款帳號所致,最終判決小清無罪。
根據判決書記載,小清被指控將個人銀行帳戶提供給詐騙集團,該集團隨後利用假匯兌手法騙取受害者2200元。然而,小清到案後堅稱自己從未將銀行提款卡和密碼交給他人使用,也不清楚為何會收到受害者的匯款。
受害者在檢方訊問時表示,他是依照詐騙集團提供的帳號進行匯款,而匯款後詐騙集團立即收回了訊息。從對話紀錄中可見,詐騙集團成員在受害者匯款後驚呼「我靠」,並連續四次詢問是否可以撤回匯款。當發現無法撤回後,詐騙集團又向受害者索要帳戶,聲稱要將錢轉回,但被發現提供的交易紀錄截圖是偽造的。
法官認為,詐騙集團成員的反應與一般人誤發匯款帳號的行為相符,且如果小清真有意協助詐騙,詐騙集團大可直接將款項領出,無需要求受害者撤回匯款。最終,法院裁定現有證據無法證明小清有幫助加重詐欺取財及幫助洗錢的犯行,判決無罪。此案仍可上訴。
Copyright © 2022 好好聽文創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