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於今日(8日)正式向憲法法庭遞交聲請書,針對立法院去年12月三讀通過的公教年金停砍法案提出釋憲及暫時處分聲請。考試院表示,該法案將導致退撫基金提前耗盡,嚴重影響基金永續經營,並違反世代正義與公益原則。
立法院於去年12月12日三讀通過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37條、第38條及第67條等條文修正案,規定自2024年起提前停止公務人員年金縮減,並明定當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正5%時,應相應調整退休人員的月退休金。
考試院指出,此修法將使退撫基金財務狀況惡化,難以維持永續經營,同時妨礙考試院履行憲法賦予的職責。因此,考試院依據憲訴法第47條及第43條規定,向憲法法庭提出釋憲及暫時處分聲請。在憲法法庭作出判決前,考試院將依據憲法職權及相關法律規定處理後續事宜。
值得注意的是,行政院已於去年12月31日就同一法案向憲法法庭提出釋憲聲請,主張該法案不僅程序上違背憲法正當立法程序,實質內容也牴觸憲法第70條,侵害行政院預算編列權,並將導致退撫基金提前破產,造成世代不正義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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