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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縣財力級次躍升至第一級 主計總處解釋:新財劃法使統籌稅款大增220%

行政院主計總處日前公布新版地方政府財力級次表,台東縣從原本的第5級大幅躍升至第1級,與台北市同級。主計總處解釋,此變化主要源於新版《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後的計算公式,因台東縣土地面積全國排名第3,使其獲配的統籌稅款大幅增加220%,進而提升自有財源比率至全國縣市第4名。

根據114年8月29日修正的「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第4條規定,地方政府財力級次是依最近三年度自有財源比率平均值分列五級,每三年檢討一次。自有財源比率指歲入扣除補助及協助收入後占歲出的比率。

主計總處表示,新版財力級次計算已將財劃法修正後的統籌分配稅款影響數納入考量。台東縣前次自有財源比率僅35.67%,排名全國第20,但新制下自有財源比率大幅提升至104.39%,躍居全國第4名,因此財力級次從第5級調升為第1級。相關結果已於114年12月31日函知中央相關主管機關及地方政府。

然而,主計總處也強調,新版財劃法存在垂直及水平分配不合理問題,行政院已提出修正草案,考量垂直錢權分配並兼顧水平城鄉均衡發展,呼籲立法院儘速排審,以確保國家整體資源能有效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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