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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交通違規檢舉創新高 未打方向燈成最大宗

彰化縣警察局公布114年度交通違規檢舉統計結果,全年受理件數達12萬3826件,成案率約64%,共有7萬8787件違規行為被開罰。其中,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成為最常見的違規項目,共計2萬8002件。

根據統計資料顯示,114年彰化縣違規檢舉案件較113年的11萬2609件有所增加,成案率也從63%微幅上升至64%,反映民眾對交通安全的關注度持續提高。違規項目排名前三的分別是: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2萬8002件)、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如逆向或跨越雙黃線(1萬8542件)、不遵守道路交通標線指示(1萬1215件)。

值得注意的是,縣內有一名「檢舉王」在一年內提出超過5400件檢舉,數量遠超一般民眾。此外,占用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的違規行為也是檢舉熱點,全年共取締1841件,每件依法處以1200元罰鍰。

彰化縣警察局強調,所有檢舉案件均經過嚴格審核,必須證據充分且符合規定程序才會開罰。為提升服務品質,警方已推出「交通違規檢舉簡訊通知」服務,民眾可至警察局網站申請,一旦遭檢舉且成案,將立即收到簡訊提醒,避免短期內重複違規。警方也呼籲駕駛人遵守交通規則,共同維護道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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