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學名藥協會近日向政府提出「強化藥品供應韌性之國產製藥產業政策十大建言」,主張為提升台灣藥品供應自主性,應將國產學名藥市占率目標訂為7成,並將現行核價制度由核准制改為核備制,以加速國產學名藥上市時程。
協會指出,全球製藥產業正朝向在地化發展,以強化藥品供應鏈韌性。健保署已透過「生物相似藥品鼓勵試辦計畫」並擴大至化療學名藥方案,設定學名藥在醫師處方中的使用比例須達70%。協會建議,對於原開發廠藥與學名藥並存且臨床可互相替代的健保給付藥品分組,應要求國產學名藥實際市占率至少達7成,尤其針對剛過專利期5年內的藥品及高度集中在原開發廠的藥品分組優先實施。
在核價程序方面,協會表示現行制度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41條規定,必須經共同擬訂會議報主管機關核定後發布,全年僅收載6次,流程往往需5至7個月,不利國產學名藥及早上市。協會建議改採核備制,只要符合既定條件,業者送資料備查即可生效,無需每案等待會議核准,以縮短行政時程。
此外,協會也呼籲政府鼓勵醫院採用國產新藥,建議在健保總額中編列一定比例,設置專款支持「國產新藥」的給付與收載,讓國產新藥排除在現行藥品給付協議的相關限制,免除醫療院所使用國產新藥須經專家事前審查的機制,降低本土新藥進入臨床的制度門檻,促進國產新藥研發與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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