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一名48歲孫姓郵差於2024年4月執行送信任務時,在芬園鄉彰南路一段遭突然倒塌的黃花風鈴木壓中身亡,留下高齡80多歲的母親。孫母向路樹管理單位交通部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提出國家賠償訴訟,請求賠償321萬餘元。
公路局辯稱路樹有定期維護,倒塌可能是因當日下雨、風力或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所致,甚至主張「孫員於雨天出勤也有過失」,應減輕賠償責任。然而,台中地方法院審理後發現,事發當時雖有風雨,但風速僅8.0至10.7m/s,屬「清風」等級,不足以使健康樹木連根斷裂。法官認為樹木倒塌的根本原因在於「根基已未穩固定著於土地」,屬管理維護範疇。
法院也指出,郵差風雨無阻送信是職責所在,不能將天候因素歸咎於受害者。最終法院判決公路局須賠償孫母146萬2808元,包含喪葬費、扶養費及精神慰撫金等。本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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