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擁有美國名校電腦科學及語言學雙碩士學位的廖姓工程師,在台灣知名遊戲開發公司服務近14年後,因工作效率低落及績效未達標準而被資遣。廖男不服此決定,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復職,但高雄地院及高雄高分院均認定公司解雇合法,駁回其訴求。此案仍可上訴。
根據法院判決,廖男畢業於美國紐約州立大學水牛城分校,自2010年起在該遊戲公司擔任工程師及資深工程師,月薪約4萬2950元。近年來,公司調整了開發模式,要求工程師同時負責遊戲前端及後端設計,但廖男認為公司未提供足夠的培訓,且曾因未完成工作任務和未及時回報工作狀況而受到處分,最終於去年5月被資遣。
在審理過程中,廖男的直屬主管作證表示,廖男雖能完成部分工作,但因不玩遊戲,對遊戲文化和基本術語認知不足,甚至不知道遊戲角色血量稱為「HP」,導致每次專案溝通都需花費大量時間解釋,且必須密切監督其工作進度並反覆給予建議,但工作效率仍未見改善,反而日益下滑,影響整體專案進度。
公司方面則表示,招聘工程師時並未區分前端或後端,相關技能經學習即可掌握,大多數同事在1至6個月內就能適應,但廖男不僅抗拒前端工作,還曾將職務推給他人,拖慢進度。公司已依法啟動績效改善計畫,給予多次輔導與調整機會,但仍無法達到要求,才依《勞基法》終止僱傭關係。
法院綜合各項證據後認為,廖男的工作表現長期未能符合公司的合理期待,且公司已盡「解雇前最後手段性原則」,提供改善機會仍未見成效,解雇程序並無違法,因此一、二審均判公司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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