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高雄建商總經理阿強與其特助小琪(皆為化名)發展不正當關係,導致阿強的妻子阿琳婚姻破裂。高雄地方法院日前判決特助小琪須賠償阿琳60萬元精神慰撫金,二審維持原判,全案已確定。
根據判決書指出,阿琳與阿強於民國96年結婚,育有兩名子女。小琪自111年10月起擔任阿強的特助,到職不到一個月便與阿強發展出超越同事關係的親密互動。法院審理發現,兩人間存在大量曖昧對話,包含「想抱妳」、「我硬了」等親密語句,並互相傳送自拍照。阿強甚至在訊息中承諾「10月5日簽字離婚」,並提及與小琪共築新居的計畫。
公司老闆吳男出庭作證表示,曾在112年夏天透過監視器畫面看到小琪與阿強在辦公室內有親密舉動,阿強還搭著小琪的肩膀一同走入辦公室。他強調:「全公司的人都知道他們的關係,連工地的人都知道小琪是阿強的小三」,新進員工甚至常詢問兩人是否正在交往。
雖然小琪辯稱兩人僅有工作往來,並否認破壞婚姻關係,但法院認定相關對話與行為已構成對婚姻誠信義務的重大侵害。法院強調,婚姻中誠實義務為基本核心,第三者介入造成婚姻破裂,即構成重大人格法益侵害,得請求非財產上損害賠償。考量雙方經濟狀況及事件影響程度,法院判定60萬元慰撫金屬合理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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