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黃子佼因涉嫌購買兒少性影像,目前案件已上訴至最高法院。由於其限制出境、出海措施將於明年1月1日期滿,台灣高等法院將於明天開庭訊問黃子佼。
此案源於黃子佼自2014年2月12日起,註冊成為「創意私房」網路論壇會員後,陸續購買並蒐集兒童及少年性影像。一審法院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處8個月徒刑。案件上訴至二審期間,法院為確保審判程序順利進行,命令黃子佼自5月2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並繳納新台幣50萬元保證金。
二審於11月25日宣判,認定黃子佼對37名少年非法蒐集、處理個人資料,已與所有被害人和解並完成賠償,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判處1年6個月徒刑,緩刑4年,同時須提供180小時義務勞務及參加3場法治教育。
台灣高檢署於12月24日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主張黃子佼的行為對兒少身心健全發展造成嚴重侵害,不應給予緩刑。根據二審判決,黃子佼被認定無故持有37名兒少共2341個性影像,另有10位兒少共503個性影像因無法確認拍攝情況及年齡而退回檢方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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