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新年腳步逼近,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仍未進入立法院審議階段,引發社會各界高度關注。行政院多次強調,此延宕將影響超過新台幣2000億元的新興計畫執行。以下為您詳細解析總預算案的規模、審議卡關原因及可能產生的後續影響。
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規模方面,行政院於今年8月21日通過的預算案中,因新版財劃法釋出財源給地方,明年度歲入編列為新台幣2兆8623億元,較今年度減少3025億元。歲出則編列3兆350億元,其中社會福利佔8318億元、教育科學文化佔5566億元、國防佔5488億元、經濟發展佔4275億元。
依據預算法第51條規定,總預算案應於會計年度開始前1個月由立法院議決,並於會計年度開始15日前由總統公布。換言之,115年度總預算案理應在今年11月前完成立法院審議,並於12月中旬前公布。然而,自民國90年以來,僅有97、101、105及113年度的總預算案能在前一年12月完成審議,其中最晚通過的是96年度總預算案,直到當年6月15日才三讀通過。
本次總預算案審議延宕的主因在於立法院藍白黨團認為行政院未依法編列「軍人待遇條例」及「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相關預算,且未撤回總預算案重新編列。為避免草率審查,藍白已於12月19日通過提案,將立法院會期延至115年1月底。行政院則解釋,暫緩編列志願役加薪及提高警察人員所得替代率預算,主要考量不同公務員間的公平性及可能的違憲疑慮,已聲請釋憲,若結果未違憲將追溯補齊。
總預算案未通過將影響多項新興計畫,總規模超過2000億元,包括TPASS行政院通勤月票(75億元)、縣市管河川及排水整體改善計畫(48億元)、少子女化對策如保險生育給付達每胎10萬元、育嬰留停彈性化(47億元)、AI新十大建設(104億元)、健康台灣計畫(70億元)、運動部國際賽事(8億元)及教育基礎建設(6億元)等。
然而,部分施政不受總預算案延宕影響,包括非新興資本支出及新增計畫的既有計畫、法定義務收支(如中央政府人事費)、相關債務舉借,以及依預算法第88條規定辦理的附屬單位預算或經立法院同意的項目。
總預算案審議延宕不僅影響政府新興計畫執行,也可能對經濟發展、研發投資及大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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