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吳亞芝因將未經公開的案件資料傳送給涉及詐團案件的律師男友朱一品,遭職務法庭判處罰俸十個月,罰款金額約達百萬元。此判決仍可上訴。
事件源於台北地檢署偵辦詐欺車手團案件時,發現部分被告應訊內容異常。調查顯示,以鄭鴻威為首的辯護律師團疑似利用陪同偵訊或閱卷機會,取得案件內容及偵查方向,再透過加密通訊軟體回報給詐團首腦。檢方深入調查後,將包括鄭鴻威在內的16名律師提起公訴,其中包括朱一品。
檢方在偵辦過程中發現,朱一品的女友吳亞芝非因公務需要使用「書類系統」查詢資料,並將未公開的書類資料傳給朱一品。雖然吳亞芝未遭刑事追訴,但監察院調查後認為她在監控鄭鴻威的LINE群組派案後,鼓勵朱一品加入詐團律師團並搶接案件,甚至傳送未公開資料給朱一品,行為不當,因此提出彈劾並送懲戒法院議處,建請免職。法務部亦將吳亞芝送職務法庭議處。
在職務法庭審理過程中,吳亞芝否認相關LINE群組是「派案群組」,宣稱該群組僅為聊生活、律師瑣事而設。她也表示被指控鼓勵男友加入詐騙圈,只是與男友間的私密用語,實際上只是鼓勵他多接案,並非要求他為詐騙集團工作。
職務法庭最終於26日判決,將吳亞芝罰款十個月月俸,約計一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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