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與32個民間團體於23日共同發布「2025兩公約平行報告」,該報告以中英雙語呈現,全面檢視台灣近四年在落實《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方面的情況,並指出台灣人權保障體系存在明顯的制度性缺失。民間團體已將報告提交給朝野立委,希望透過立法修正強化國家人權保障機制。
在立法院舉行的記者會上,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政策中心主任黃嵩立表示,此次報告歸納出三大核心制度問題:現行法律與政策對人權保障的充分性、台灣人權監督機制的有效性,以及當立法或行政權違背憲法與人權公約精神時,是否有可信賴的裁判機制。
台灣人權促進會副秘書長周冠汝特別指出,台灣至今未依憲法判決要求建立個人資料保護的獨立監督機制,導致個資濫用與外洩事件頻繁發生。民間團體建議政府在資源配置、組織層級與決策成員方面,確保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的實質獨立性,並建立公部門違反個資法的改正機制。同時,科技偵查手段及通訊監察法的資料調取也應加強救濟與安全配套措施。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國際事務暨數位資安專案經理雷斯理則指出,台灣在死刑、酷刑防範、司法救濟制度、監所人權及少年矯正等領域,出現明顯的人權倒退與制度性缺失,亟需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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