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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歲女性隨宗教團體赴美途中,因機場謊稱攜帶炸彈遭檢方起訴

桃園地方檢察署近日宣布,一名64歲徐姓女子因在桃園國際機場辦理登機手續時謊稱行李中有炸彈,已被依違反民用航空法起訴。

根據桃園地檢署起訴書,徐女原計劃於7月10日搭乘長榮航空BR008班機前往美國舊金山,隨宗教團體進行僑胞宣慰活動。當天上午8時20分左右,她在桃園國際機場第二航廈出境大廳櫃台辦理報到手續時,地勤人員例行詢問其託運行李是否含有危險物品,徐女竟回答「有啊,有炸彈」。

地勤人員立即通報航空警察局處理此事件。經調查確認為虛驚一場後,徐女不僅被迫取消行程,還被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檢方調查後指出,徐女明知行李內並無炸彈,卻故意散布危害飛航安全的不實訊息,此行為足以引起民眾恐慌,嚴重危及飛航安全,已違反民用航空法中關於散布危害飛航安全不實訊息的規定,因此對她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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