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捷運及中山商圈隨機攻擊案造成4死11傷,27歲兇嫌張文墜樓身亡後,許多人關心其父母是否需承擔賠償責任。對此,律師顏紘頤在社群平台上解釋,許多人認為「罪不及家人」,但從法律角度來看,情況較為複雜。
顏紘頤表示,台灣的繼承法採「概括繼承有限責任的限定繼承」制度,張文的繼承人(推測為其父母)依法需繼承他因此次行為所造成的全部損害賠償責任。不過,繼承人可以主張「限定繼承」或「拋棄繼承」來減輕或免除責任。
根據現有資訊,張文可能沒有足夠的積極遺產可用於賠償。因此,除非其父母既未拋棄繼承,又無法主張限定繼承,才會面臨需變賣家產賠償的情況。
顏紘頤進一步指出,在此類案件中,受害者除了各項撫卹外,可能只能獲得犯罪被害補償金(約180萬元)。這種情況與先前三峽大車禍案例相似,因此他建議民眾應透過各類保險,特別是意外險,來保障自己和家人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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