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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彈劾望安鄉長許賢德 涉貪280萬元移送懲戒法院

監察院日前通過彈劾案,將澎湖縣望安鄉長許賢德移送懲戒法院審理。根據監察院調查,許賢德涉嫌利用職務之便收受賄賂新台幣280萬元,並詐領公款近20萬元,嚴重敗壞官箴。

監察院表示,經由監察委員蔡崇義、王美玉、鴻義章調查發現,許賢德在擔任鄉長期間,利用對所屬清潔隊員具有人事進用及核定的權限,收受賄賂280萬元。此外,許賢德還假借環保宣導活動、睦鄰宣導活動等公益活動名義,詐取公款及浮報辦公物品價額數量,合計詐取19萬7740元。

監察院強調,許賢德的違法失職事證明確,嚴重損及公務員廉潔形象與政府信譽,已於本月9日審查通過彈劾案,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許賢德涉貪案件已於今年4月遭檢方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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