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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TVBS主播調職爭議案 求償百萬敗訴

曾任TVBS主播的張靖玲,因不滿被調任為文字記者而拒絕到職,最終遭到解僱。她向TVBS及其負責人陳文琦提起民事訴訟,求償100萬元,指控公司進行懲戒性調職並侵害其健康、名譽、表意自由及工作權,但士林法院民庭判決她敗訴。

張靖玲自2005年9月起受僱於聯利媒體,2011年11月起擔任主播,任職近11年。2022年4月29日,公司通知將她自5月1日起調任為新聞部專案組資深文字記者。張靖玲主張此調職是針對媒體報導的公司內部主播紛爭事件所為的懲戒措施,且公司刻意隱瞞真正理由,導致她採取錯誤救濟方式。

她還指控公司內部存在職場不安情形,稱有同事散布「風水害人」等迷信說法,涉及巫術、符咒等,甚至帶風水師進入辦公室,而公司主管未採取防止措施。此外,她認為公司對外發布聲明否認相關說法並要求她不得對外發言,使她無法及時澄清,名譽受損。

TVBS則抗辯指出,張靖玲自2021年底起遭多名同事申訴涉及職場不法侵害,經調查後認定部分申訴內容屬實。公司表示調職是基於防治職場不法侵害義務,並考量避免衝突持續發生,而非懲戒性調職。張靖玲調職後長達4個月未至新職位提供勞務,公司多次勸諭仍未改善,才依法解僱。

法院判決認為,關於名譽權及表意自由的請求已逾2年消滅時效;至於健康權與工作權部分,法官認為張靖玲未能舉證證明TVBS在調查、調職或解僱過程中具有不法性,或與其身心狀況間存在相當因果關係。法院最終認定TVBS及其負責人陳文琦均未構成侵權行為,駁回張靖玲的全部請求。本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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