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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租賃公司納入金保法三個月 合約條件成主要爭議來源

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表示,自今年9月15日起,13家融資租賃公司納入金融消費者保護法(金保法)管理已滿三個月,每月約收到50件諮詢案,截至12月初共受理15件申訴案。目前爭議類型主要集中在合約條件,如利率過高、還款金額爭議及違約金等問題。

金融消費爭議處理機制採「先申訴、再調處、後評議」流程。消費者遇到金融消費爭議時,需先向業者提出申訴,業者有30天處理期限;若仍不滿意,可向評議中心申請評議,中心會先嘗試調處,若無法解決,最終由評議委員會做出判斷。

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統計顯示,今年案件數持續上升,截至第三季已受理超過1.1萬件申訴案,較去年同期增加約4.3%;評議案件達4600多件,年增16%,預計全年案件量將創新高。在爭議類型方面,保險類占申訴案件約七成,以理賠問題最多,實支實付類型案件仍然常見。

金管會規劃分三階段將41家融資租賃公司納入金保法管理,首階段已將中租、裕融、和潤及日盛台駿四家上市集團旗下共13家公司納管,預計明年9月完成全面納管。

評議中心觀察到部分爭議與刷卡分期交易有關,例如消費者透過刷卡分期購買美容、電腦或課程時,往往不清楚債權已轉讓給融資租賃公司,誤以為仍與商家進行交易,因而產生爭議。

評議中心提醒,融資租賃業者應明確揭露利率、費用及違約金並向用戶清楚說明;消費者簽約前應謹慎閱讀契約內容,簽名或蓋章後仍需負法律責任。評議中心也計劃明年根據案件受理情況,透過實際評議案例與業者進行法規及案例宣導。

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董事長杜怡靜表示,雖然案件量持續增長,但今年截至第三季整體諮詢服務滿意度達95%,爭議案件三個月內結案比率維持在90%以上,申訴及評議案件整體滿意度均達85%。她指出,在消費者自主意識提升下,未來案件數難以回到過去較低水平,期望明年能進一步優化內部資訊系統,提升處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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