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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判決書揭示:法官描述其為對中共懷有深切怨恨的成功商人

香港法院日前裁定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違反國安法等三項罪名成立。在長達800多頁的判決書中,法官詳細闡述了對黎智英的評價,指出「黎智英無疑是一名非常精明的商人,但不幸的是,他對中國共產黨的深切怨恨與憎惡,使他走上了一條荊棘之路,導致今日的審訊」。

判決書開篇即明確指出「這宗案件的核心主要圍繞一人,他就是黎智英」,並表示「要了解此人,必須回到最初」。法官追溯了黎智英的生平:1947年出生於中國一個富裕家庭,後因政治動盪家道中落,母親被送往勞改營。黎智英約10歲便開始工作養家,12歲時藏身漁船底部偷渡來港。

法官形容黎智英的經歷是典型的「白手興家」成功故事。他憑藉勤奮與決心建立了成功的紡織事業,後轉投傳媒行業創辦蘋果日報。據黎智英自述,他覺得當商人很沉悶,而傳媒事業給了他一個「戰鬥」的理由。

判決書指出,2014年占中運動後不久,黎智英更積極制定編採方針,利用蘋果日報鼓勵市民追求民主、參與抗爭。「這是一個分水嶺,蘋果日報自此『蛻變』為一份反對香港政府及中國政府的報章」。根據蘋果日報高層證詞,黎智英此後希望報章以「黃色」立場報道新聞。

法官認為,黎智英身邊聚集了一群志同道合、同樣熱衷於顛覆中共的人士。他在蘋果日報專欄撰文「毒害讀者思想」,並邀請其他作者在報章撰文,對中國作出惡毒的指控。判決書表示,黎智英執迷於將中共的文化與價值觀改變成西方價值,並令中國臣服於美國及西方力量之下。

法官在分析黎智英的個性時引述了他在2020年8月首次被捕後獲保釋不久的一段話:「我原本不預期會獲保釋。所以我問自己,如果我早知道會發生這些事,我還會選擇同樣的道路嗎?我幾乎立刻就想到『會的』,因為這就是我的性格……這一定是我的性格,而性格就是命運……」

法官在判決書中表示,黎智英塑造自己的形象是意志堅定、無畏無懼,會為自己信念而戰並堅持到底的人。「這一形象與我們在他出庭作證的52天裡對他的觀察完全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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