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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涉國安法勾結外國勢力等3罪成立 法院擇日宣布刑期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翻攝網路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翻攝網路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西九龍法院法官今(15日)宣判勾結外國勢力、煽動等3項罪名全數成立,法官待黎智英提交求情信後,再作判刑。法官表示,被告須於明年1月前提交求情信。黎智英聽判後表情平靜。另外,黎的妻子李韻琴、兒子黎順恩都有到場旁聽。

78歲的黎智英自2020年香港實施《港版國安法》後,便因「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多項罪名而遭羈押,至今已超過5年,他對所有指控均不認罪。

黎智英案是《港版國安法》在香港上路後,首宗涉及「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的案件,被視為極具指標意義,包括美國和英國在內,多國領導人都曾呼籲港府釋放黎智英。

黎智英及蘋果日報3家公司各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一項「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前者屬於港區國安法罪行,後者是一般刑事罪行。被控的公司為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和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

黎智英又因為捲入「反送中」運動支持者、「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的案件,被加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

據《香港01》報導,法官今開庭後,指稱判決書長達855頁,在法庭上不會將內容全部讀完.並斥責黎智英的供詞自相矛盾、前後不一。法官說,證據顯示黎智英曾在助理安排下和美國官員會面,並與同夥遊說外國勢力對中港展開制裁。

法官表示,黎智英被指控2項香港《國安法》的勾結外國勢力罪、1項煽動罪全都成立,其唯一意圖就是讓中共倒台,即便是要犠牲中國和香港人的利益。法官將求情(香港法律用語,讓辯護方提交減刑意見)定在明年1月12日,至於判刑日期還要再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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