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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船船長關閉警示系統導致台馬海纜斷裂 遭檢方起訴

一起嚴重影響國家通訊安全的事件近日被揭露。今年2月,新北三芝外海的「台馬第二光纖海纜」突然斷訊,經調查後發現是一艘拖網漁船在作業時因未開啟自動識別系統(AIS)警報,且未避開海纜警戒區,導致網板勾扯電纜造成心線斷裂。士林地檢署已依《電信管理法》過失毀壞海纜罪,將呂姓船長提起公訴。

事件發生於2月14日晚間9時左右,呂姓船長駕駛「亭凡川2號」單船拖網漁船從基隆八斗子漁港出發,前往經濟海域捕撈底層魚類。2月16日中午12時43分,該漁船在富貴角西北方海域進行拖網作業時,沉放於海床的網板勾扯到連接新北市淡水區沙崙機房的「台馬第二光纖海纜」,導致海纜因受力過度扭曲而斷裂。

調查顯示,「亭凡川2號」總噸位64.31噸,船上配有2台AIS終端機,但案發時僅開啟其中一台,且警報功能未啟動,因此無法接收相關航安或海纜預警訊息。根據規定,船長應保持AIS警報系統開啟,以即時接收中華電信或其他單位發送的海纜告警。此外,海底電纜位置屬公開資訊,漁會也曾宣導海纜鋪設與避讓事項,漁船進行拖網作業前應確認作業範圍是否接近海纜警戒區。

中華電信於事發當日中午12時49分發現海纜斷訊後報案,海巡署隨後通知涉案漁船到案說明。呂姓船長於當晚返港後才得知其作業行為與海纜斷訊有關,並辯稱作業過程中未接獲任何警示,也未察覺船隻已接近或進入海纜警戒區,非故意破壞。

承辦檢察官朱哲群認為,船長雖未於作業當下察覺事故,但未開啟AIS警報並確認作業海域是否接近海纜警戒區,已構成疏失,與海纜斷裂結果間具有因果關係,因此依法提起公訴。

值得注意的是,台灣周邊海域短時間內連續發生多起海底電纜毀損案件,且都影響對外通訊運作,相關海纜周邊作業管理及預警機制是否確實落實,有待相關單位進一步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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