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於11月10日修正公告「防災專案計畫」(防災2.0),將「位於工業區者」及「無作住宅使用用途者」排除適用範圍,確保防災資源集中於真正有居住安全疑慮的地區。此次修法也新增建物投影比條件,規定合法建築物投影比率若未達四分之一,僅能以該合法建築物投影面積四倍為適用範圍。
新北市一直重視防災都更,率先全國推動都更三箭政策,將政府資源優先用於危險建築物重建。自107年起陸續推出防災都更1.0、2.0並持續檢討改進,去年配合花蓮強震擴大適用對象至震損合法建物並降低同意門檻至80%,今年中則調整申請程序增加整合彈性。市府表示,此次修法使計畫內容更加明確具體,可減少爭議與審查負擔,促進計畫執行的公平與透明。
新北市都市更新處處長康佑寧指出,市府提供一般都更、危老都更、簡易都更、防災都更等多元重建途徑,讓市民能依社區需求選擇適合方式推動重建。截至114年11月4日,防災都更已核准26件,另有7件正在審議中。本專案計畫期限至116年8月31日,康處長呼籲有需求的社區把握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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