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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生殖法修正案通過 女同婚及未婚女性納入適用範圍

行政院會今日通過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將已完成結婚登記的女同性伴侶與未婚女性納入適用範圍,使其可合法接受人工生殖服務。此修正案是因應台灣婚育面貌改變及生殖醫學技術進步,由衛生福利部廣徵各界意見後擬具。

關於新增適用對象是否能享有人工生殖補助,衛福部國民健康署婦幼健康組長林宇旋表示,擴大適用對象與提供補助屬於不同考量階段,未來補助範圍的討論需要衡量國家資源配置,目前仍待研議。

此次修法重點還包括強化知情同意程序與生殖細胞捐用管理、評估人工生殖子女最佳利益、維護血緣認知權與保障法律地位等。林宇旋強調,未來不論異性夫妻、女同性伴侶或未婚女性,術前都須接受子女最佳利益評估,未通過者將不得執行人工生殖。

評估工作將由政府指定的專業機構執行,而非人工生殖機構自行評估,以避免利益衝突。評估項目包括判斷受術者能否提供孩子安全的成長環境等。待法案三讀通過後,政府將儘速尋找合適的專業機構進行評估工作。

根據宜蘊醫療生殖中心估計,近5年每年平均約有700件同志生育諮詢電話,其中近400件為女同志諮詢海外人工生殖流程。該中心桃園院長朱伯威曾呼籲,在少子化日益嚴重的情況下,願意生育的人都應該獲得支持,期盼未來制度能更完善友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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