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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NO性侵案進入二審程序 被害人尋求道歉與司法正義

藝人NONO(陳宣裕)涉及性侵猥褻6人案件,一審判處2年半有期徒刑後,案件已進入二審程序。台灣高等法院今日開庭審理,NONO對指控仍予以否認。值得注意的是,所有被害人均未提出民事賠償要求,僅希望獲得道歉與司法正義。法院已排定明年1月29日傳喚證人,2月12日進行辯論,之後將擇期宣判。

今日上午的庭審採不公開方式進行,歷時約1小時30分鐘。NONO進出法庭時對媒體提問均保持沉默。此案是台灣「MeToo運動」浪潮中的代表性事件之一,始於一名女子在112年於社交媒體指控NONO性騷擾,隨後多名女性陸續站出來提出控訴。

根據檢方起訴書,NONO利用其藝人身分及工作機會,在民國97年至102年間,以工作邀約、順道搭載等藉口,在住處、飯店、車上等場所對6名女性實施性侵害行為。檢方指控其犯下3次強制性交罪、2次強制性交未遂罪及2次強制猥褻罪。

一審士林地方法院僅認定NONO在100年間對一名被害人犯下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處2年6個月徒刑,其餘6項罪名因證據不足判決無罪。檢方對無罪部分提起上訴,NONO則對有罪判決提出上訴。

此外,士林地檢署後續調查發現NONO另對一名按摩店女員工及一名女網友實施性侵害,已於今年8月依強制性交、強制猥褻等罪名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該案目前由士林地院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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