載入廣告中...

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擴及單身女性及女女同婚 代理孕母議題暫緩處理

行政院會預計明日討論並通過人工生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行政院政務委員陳時中今日表示,此次修法主要著重於婦女生育自由與兒童最佳利益兩大原則,將人工生殖適用範圍從原本限定的不孕夫妻擴大至年滿18歲的單身女性及女女同婚者。由於社會對代理孕母議題尚無共識,此部分將暫時脫鉤處理。

陳時中指出,進行人工生殖必須符合子女最佳利益評估、適合人工生殖、年滿45歲須經檢查評估確認適合懷孕,以及必須擁有子宮等條件。因此,男男同婚者並不適用於此修正案。同婚者必須是依據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合法登記,並使用自己子宮生育;而單身女性則須年滿18歲、適合人工生殖,且必須使用自身的卵子與子宮。

為強化人工生殖子女的權益保障,修法草案新增受術配偶同意書機制,取代過往須由法院認定親子關係的程序。一旦受術者簽署受術配偶同意書,親子關係即成立且不可撤銷,這也能確保同婚關係解除時,人工生殖子女仍擁有穩定的親子關係。

此外,草案也擴大血緣知悉權。現行法規定人工生殖子女僅能在結婚或收養時查詢是否觸及民法禁止規定,修正後受術者在受術前即可知悉捐贈者的國籍、血型及膚色等資訊。人工生殖子女在面臨重大疾病移植或遺傳性疾病時,也能在捐贈者同意後獲取相關醫療資訊。

陳時中強調,草案同時加強對人工生殖機構的管理,強化捐贈者與受術者的知情同意權益,確保任何手術前都必須充分告知風險。


現正直播
APP 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