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23歲吳姓男子今年3月酒後無照駕車,闖紅燈撞死騎機車的陳姓男大生後逃逸。台中地院國民法官法庭審理後認為其惡性重大,今天判處合併執行10年徒刑。
根據檢方起訴,吳男於3月8日凌晨與友人聚會飲酒後,凌晨3時44分無照駕車行經台中西屯區黎明路三段與凱旋路口時闖紅燈,撞上陳姓男大生的機車後逃逸未報案。陳男因頭部外傷、顱內出血、顱骨骨折等多處重傷送醫不治。警方於當天清晨5時多逮捕吳男,其呼氣酒測值達每公升0.37毫克。
法院審理發現,吳男曾因故意犯罪服刑,5年內再犯本案構成累犯。他無駕照且有多次交通違規未繳納紀錄,仍在酒後駕車闖紅燈,漠視他人安全。法庭認為吳男不僅應負全責,更在肇事後未施救反而逃逸,行為惡性程度甚鉅,因此判處酒駕致死9年、肇事逃逸5年,合併執行10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曾任主播的陳男父親對判決表達強烈不滿,認為一條年輕生命的代價不應只有10年刑期。他指出日本類似案件最重可判20年、美國甚至可判無期徒刑或死刑,呼籲台灣應從立法修法著手,加重酒駕致死的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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