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許姓男子透過交友軟體認識15歲國中少女小艾(化名),兩人相約見面後,因許男忘帶家門鑰匙,竟將少女帶往公園女廁意圖發生關係。當小艾拒絕後,許男仍從後方強行抱住並觸摸其胸部,事後小艾憤而報警。
根據判決,去年8月2日晚間8點多,許男與小艾在交友軟體上認識後迅速約見。原本計劃前往許男家中,但抵達時發現忘帶鑰匙。許男隨後將小艾帶至鳳山區中山公園的女廁,遭到小艾明確拒絕。許男不顧對方意願,從後方環抱並對其實施猥褻行為,直到小艾強烈抵抗才停止。
事後許男曾傳訊息向小艾道歉,寫道「抱歉有什麼方式可以彌補你嗎」、「或是讓你消消氣」。高雄地院審理時,許男否認犯行並辯稱不知對方未成年,但法官根據證據認定其犯行明確,依強制猥褻罪判處徒刑8個月,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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