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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顧客不滿取餐方式辱罵星巴克店員並潑咖啡 判刑3月並賠償10萬元

一名新北林姓女子因不滿星巴克女店員要求她至出餐口取餐,竟出言辱罵並將冰拿鐵潑向對方臉部,事件最終進入司法程序。法院判決林女犯強暴侮辱罪,處以3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9萬元),並須民事賠償女店員10萬元。本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2023年10月19日上午,林女前往星巴克購買拿鐵咖啡。當王姓女店員請她從吧檯移動至出餐口取餐時,林女認為服務態度不佳,質問「憑什麼叫我過來出餐口」,隨後辱罵對方「智障」、「腦子有洞」、「你腦袋裝屎」等言詞。

面對林女的辱罵,女店員當場愣住。店長出面調停並請林女配合取餐程序,但林女見女店員未回應,趁對方走到出餐口時,將剛拿到的冰拿鐵潑向女店員臉部,並因飲料未潑完,又再次往女店員身上潑灑。之後,林女更將杯子捏扁放回櫃檯,要求店長再補兩杯冰拿鐵。

在法庭審理過程中,林女辯稱是在向店長示範女店員先前如何將咖啡潑到她的腳上和衣服上,並稱案發時未看見女店員,是「不小心」潑到對方。然而,法官檢視監視器畫面後,不採信林女說詞,認定她基於公然侮辱犯意當眾潑飲料,行為具高度羞辱性質,且事後否認犯行,也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

法院審酌林女去年無所得及無資產等情況,最終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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