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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決議台電盈餘優先彌補累積虧損 暫不提撥電價穩定基金

經濟部於12月3日召開114年第3次電價費率審議會,鑑於政府向立法院爭取撥補預算屢遭否決,決議在台電累積虧損未彌平前,暫停提撥電價穩定基金。此舉意味著未來台電若轉虧為盈,將優先用於彌補累積虧損,以強化公司財務結構。

根據台電官網資料,截至今年前10月,台電稅前盈餘已達新台幣694億元,但累積虧損仍高達3527億元,負債比率達90.6%。經濟部表示,此次審議會依據「輸配電業各項費率計算公式」,針對輸配電業相關成本進行全面檢視,並決定115年度輸配電業各項費率。

審議會決議將各項平均費率合計值從每度0.8465元調降為0.7457元,再生能源綠電直轉供不排碳費率為每度0.3052元,新費率將於1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實施。此外,針對去年線路設置費未足額反映部分,審議會決議應合理反映,以符合使用者付費原則。其中,低壓部分因去年未調整,本次調幅較高;高壓以上電力因去年已部分調整,本次調幅較低,整體平均調幅約13%。

經濟部強調,線路設置費主要是針對新建房屋申請用電的建商或產業擴充產能申請增加用電時收取的一次性費用,對一般民眾影響較小。審議會考量台電自111年起因國際局勢變化,在電價應調未調的情況下產生巨額累積虧損,決議在虧損未彌平前,不提撥電價穩定準備,讓台電能夠強化財務結構,未來減少利息負擔,持續投入各項電力建設,確保國內電力供應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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