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警察局於10月稽核發現新店分局良民證申辦件數與收據不符,經分局清查後確認數筆收據與現金無法吻合,帳務出現異常。目前已有2名涉案警員被調離原職,改任行政警察,案件已報請台北地檢署進行調查偵辦。
良民證(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是民眾在求職、申請移民或留學時常需提供的證明文件,用以證明申請人無刑案紀錄。依規定,各縣市警局辦理此項業務時,需收取規費每份新台幣100元,第2份起每份20元,並依申請份數開立收據。
據了解,新店分局原有3名外事警察負責良民證業務。新北市警察局於10月26日稽核新店分局9月良民證申請案件時,發現4筆未及時開立收據的情況。新店分局隨即展開自檢清查,進一步發現多筆良民證收據與現金不符的問題。
新店分局於11月6日主動向台北地檢署報案,並將2名涉嫌重大的外事員警調職至警備隊等候調查結果。分局表示將視偵審結果,從嚴追究相關人員的行政及考監責任。另一名外事員警目前仍在調查中。
新店分局強調,對於員警違法違紀案件一律主動調查,秉持「警紀警辦,毋枉毋縱」的立場,依法嚴處絕不寬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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