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汪姓房東購入每坪單價40萬元的輕豪宅,並投入大量資金進行精緻裝潢後,以月租2.6萬元出租給飼養馬爾濟斯犬的許姓女租客。雖然雙方在租約中特別增加「寵物條款」,約定保持環境清潔並在退租時進行消毒除臭,但租期結束後的實際情況卻令房東震驚。
去年9月租約到期時,汪姓房東與房仲前往點交,一開門即聞到強烈異味。經檢查發現,地板已被寵物尿液滲透損壞,高級沙發、茶几及床墊等家具也因長期被尿液浸泡而嚴重受損。面對這些損壞,許姓租客卻聲稱「交屋前都已經清潔過」,並拒絕賠償。
房東隨後委託專業檢驗公司進行空氣品質測試,結果顯示室內異味污染物濃度高達100,遠超過一般工業區外標準值10的水平,使得房屋空氣品質比工業區還差10倍,完全不適合居住。
汪姓房東因此向法院提出66萬元的賠償訴訟。高雄地院簡易庭考量到房屋因嚴重污損導致房東長達7個月無法出租的損失,最終判決許姓租客應賠償37萬餘元。此案仍可上訴。
Copyright © 2022~2026 好好聽文創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