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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戒嚴事件一周年 李在明:國家權力犯罪應永久追責

韓國總統李在明今日在國務會議上強硬表態,針對去年12月3日前總統尹錫悅實施緊急戒嚴一周年事件,他指出國家權力犯罪「必須像處理納粹戰犯般,只要活著就要追究刑事責任」。

李在明回顧這一年來克服緊急戒嚴事件的過程,強調「不能就此停下腳步」。他表示,去年12月3日,韓國民主與憲法秩序曾面臨重大危機,「但國民撥開了叛亂之夜的黑暗,再次迎來光亮的黎明」。

針對酷刑致人死亡、捏造案件陷害無辜、發動軍事政變等行為,李在明主張應永久追究責任,「只要活著就永遠追究刑事責任,並在繼承財產範圍內讓繼承人承擔到底」,以從根本防止類似事件再度發生。

韓聯社報導,去年12月3日晚間10時27分,尹錫悅突然宣布戒嚴,隨後6小時內多次指示軍警「就算開槍也要破門進入國會」、「逮捕國會議員」等。期間尹錫悅向軍警施壓阻止國會表決解除戒嚴,並指示國家情報院協助逮捕政治人物。他曾6次致電國家警察廳長趙志浩,要求逮捕欲進入國會的議員,甚至指示特種部隊指揮官「就算用斧頭把門板砸碎也要進去,把裡面的人全都拉出來」。最終尹錫悅於去年12月4日凌晨4時26分宣布解除戒嚴。

李在明自評,「由光之革命所誕生的國民主權政府,在過去6個月全力以赴,致力於恢復民生、使國家重回正常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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