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一名已婚女性在健身房認識教練後,兩人發展出婚外情關係,三個月後女方懷孕。此事被丈夫發現後,導致婚姻破裂,最終離婚。丈夫將該名教練告上法院,新北地院判決教練侵害配偶權,應賠償40萬元。此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指出,這名化名小美的女性結婚已有三年多,平時常在社交媒體分享家庭生活,婚姻看似幸福美滿。然而,去年11月她在三峽某健身房開始健身,認識了化名阿強的教練,兩人發展出親密關係。今年1月,小美發現自己懷孕,並傳訊息給阿強表示「會處理」此事,卻被丈夫發現。在丈夫質問下,小美承認與阿強有過性行為。
丈夫得知被背叛後情緒受到嚴重打擊,雖然嘗試透過婚姻諮商挽救關係,但最終於今年2月離婚,並向阿強提出80萬元的賠償訴訟。審理過程中,阿強辯稱小美本就有離婚意願,並非因他介入而導致婚姻破裂,同時聲稱不知道小美已婚。
法官審理後認為,阿強與小美為社交媒體好友,應能從小美分享的家庭生活得知她已婚。雙方的通訊記錄也證明阿強明知小美已婚仍與其發生關係導致懷孕,已嚴重侵害原告的配偶權。考量原告為公務員,而阿強目前待業中的情況,法院判決阿強賠償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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