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日前宣布,公共出借權第2階段試辦計畫首期補償酬金已完成發放,總金額達約1410萬元,惠及123家出版社及超過2500名著作人。相較於第1階段僅涵蓋2間國立圖書館的規模,本次試辦擴大至全台超過300間公共圖書館,成效顯著提升。
此次補償酬金計算基礎為今年1月至8月的借閱次數,每筆借閱補償3元,並按著作人獲得70%(翻譯書中譯者獲35%)、出版社獲得30%的比例分配。首期發放金額中,著作人獲得約910萬元,出版社獲得約500萬元。
文化部指出,台灣是東亞第一個推動公共出借權的國家,自民國109年開始第1階段試辦。第2階段試辦計畫於今年7月開放登記,目前已有超過400家出版社及4800名著作人註冊帳號,完成登記的書目達7萬筆。本階段試辦特色包括「擴及六都超過300間公共圖書館」、「納入譯者」、「簡化申請流程」及「每半年發放一次」。
身為創作者的文化部長李遠也分享個人經驗,表示其84本登記書籍在今年1至8月間共被借閱1457次,獲得2911元補償酬金,相較第1階段三年僅624元(平均每年208元),增加近14倍。他也呼籲尚未加入的出版社及創作者盡快上線登記,現在登記的借閱次數將回溯至今年1月起算。
根據大數據分析,童書及青少年文學是公共圖書館借閱熱門項目,相關作者、譯者與出版社獲得較高收益。中華民國兒童文學學會理事長黃惠鈴表示收到4160元補償金感到開心;繪本作家信子則因8本登記作品獲得8000多元。
文化部強調,公共出借權核心價值在於重視公共圖書館知識傳播功能的同時,兼顧國家對於出版及創作的鼓勵與支持。目前該政策仍處於試辦階段,將持續聽取各界意見與反饋,進一步完善制度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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