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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長回應旁系血親禁婚範圍修法建議 強調需科學評估

立法院法制局近日提出議題研析報告,建議參考德國、日本等國家立法例,研議將旁系血親禁婚範圍從現行六親等以內適度限縮至四親等以內。對此,衛生福利部長石崇良28日表示,在少子女化時代,是否因放寬親等而增加遺傳性疾病風險,需要更多科學評估與專業討論。

現行民法第983條規定,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包括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六親等以內旁系血親(但因收養而成立的四親等及六親等旁系血親,輩分相同者除外),以及五親等以內輩分不相同的旁系姻親。

石崇良在立法院會總質詢前受訪時強調,修改旁系血親禁婚範圍需要謹慎評估可能帶來的健康風險,尤其是遺傳性疾病增加的可能性。

針對媒體詢問中配依親來台議題,石崇良指出,目前中配依親來台居留者多為高齡人士,其健保繳費金額遠低於醫療支出,與台灣本地民眾從年輕時開始繳納保費的情況不同。從公平正義角度考量,高齡者依親直接入籍台灣使用健保資源,確實需要謹慎思考。

關於明年度總預算在立法院審議進度,石崇良表示,若預算無法通過,衛福部包含社安網2.0、長照3.0等多項計畫將無法執行,必須等待立法院審議結果才能推動新的相關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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