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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添加糖飲料免徵貨物稅 財政部宣布115年元旦起實施

財政部於27日宣布,為配合貨物稅條例規定,無添加糖飲料品將免徵貨物稅,此措施將自115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依規定,廠商在產製飲料品前,必須先向所在地國稅局辦理產品登記並申請免徵貨物稅,經審核符合規定後才能免稅出廠。

根據財政部公告的注意事項,「無添加糖」是指不含單醣及雙醣,包括半乳糖、葡萄糖、蔗糖、果糖、乳糖及麥芽糖等各種糖類。已完成產品登記的廠商需重新辦理產品登記及申請免徵貨物稅,待核准並配賦新產品編號後,才能享有免稅出廠的優惠。進口商若要進口無添加糖飲料品,則需檢附原製造商出具的成分分析報告及製造流程說明等證明文件,向進口地海關申請免徵貨物稅。

財政部在行政院院會上報告「暖心減負擔——所得稅及貨物稅惠民措施」時表示,政府將持續盤點稅制,推動合宜租稅措施。除了無添加糖飲料免稅外,還包括延長節能家電減徵貨物稅措施至118年底,以及增訂並延長汽機車汰舊換新減徵貨物稅措施至119年底等。此外,政府也調高114年度每人基本生活費、115年度綜所稅免稅額及扣除額,以減輕民眾生活負擔,鼓勵綠色消費並協助產業發展,建構優質暖心的賦稅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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