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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董事長因長期出差,妻子與潛水教練發生婚外情

一名企業董事長阿雄(化名)因工作需要經常前往大陸、美國等地出差,年收入約千萬元。然而,他的妻子小琳(化名)在他不在家期間,與潛水教練阿勇(化名)發展出婚外情,甚至邀請對方到阿雄購買的豪宅中私會。法院審理後判決阿勇需賠償150萬元,案件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阿雄與小琳於2012年結婚。阿雄不僅為小琳購置兩處豪宅,還幫忙撫養她與前夫所生的兩個孩子。小琳曾向阿雄表示因長期缺乏陪伴而心理生病,拒絕與他同房,導致阿雄感到愧疚並患上憂鬱症。

後來阿雄發現,小琳實際上是與潛水教練阿勇發生了婚外情,兩人還在他的台中豪宅中多次發生關係。阿勇辯稱不知小琳已婚,聲稱兩人是在2024年通過打牌群組認識,交往約三個月期間有5、6次性行為,直到分手後接到阿雄電話才知道小琳已婚。

然而,小琳表示阿勇在成為牌友時就知道她已婚。法院審查兩人對話記錄中包含「妳就該好好繼續當金絲雀」等內容,因此不採信阿勇的說法,判決他需賠償1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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