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近期預告修正「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計劃將醫美處置分為三級管理,並規定醫美醫師須經過畢業後綜合臨床醫學訓練(PGY)。衛福部長石崇良表示,已請醫事司邀集相關學會溝通,預計下週召開會議討論。
根據修正草案,醫美處置將依風險程度分為三級:第一級為非侵入性治療如光電、雷射、針劑等,執行醫師須完成PGY訓練;第二級為一般醫美手術,執行醫師須經過外科系專科訓練;第三級為高風險醫美手術,如全身拉皮、削骨或大量抽脂等,診所若要執行須先通過評鑑。
石崇良強調,高風險醫療不僅要考量醫師資格,還需評估提供服務機構的整體品質及安全。他指出,過去曾有民眾因醫美手術喪命,這些患者原本並無危及生命的疾病,卻因此失去生命,因此必須強化醫美管理。
針對評鑑方式、內容及標準,石崇良表示會依醫院或診所規模不同進行調整討論。他認為高風險手術需要完整的環境與團隊配合,才能確保安全性。醫院因有評鑑制度可執行這類手術,但診所若執行同樣高風險手術卻無相應管理,主管機關有責任為民眾權益把關。
對於外界擔憂此修法可能加速急診醫師流失的疑慮,石崇良解釋,急診醫師因同時接受過內外科訓練,仍可執行醫美手術。不過,他表示將在下週與各醫學會討論中重新審視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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