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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子集團洗錢案第二波行動 三名關鍵人物遭羈押禁見

台北地檢署偵辦柬埔寨太子集團洗錢案持續深入,於11月18日展開第二波拘提行動後,台北地方法院已於20日裁定尼爾公司負責人林揚茂及兩名財務主管羈押禁見。同日下午,調查局亦將太子集團在台幹部王昱棠及辜姓女主管借提偵訊後,交由北檢還押台北看守所。

以陳志為首的太子集團涉嫌在柬埔寨從事詐欺犯罪,並透過多國企業網絡進行洗錢活動,已引起國際關注,美國聯邦檢察官於10月8日對陳志等人提出起訴。北檢隨即主動展開調查,於11月4日指揮警調單位大規模搜索47處地點,包括被告住所及天旭、顥玥、尼爾、台灣太子、聯凡等集團旗下公司,並成功聲押禁見王昱棠、辜姓女主管等4名關鍵人物。

經過證物分析及相關人員訊問後,檢方於11月18日再度出擊,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及刑事警察局等單位搜索8處地點並拘提8人到案。其中,林揚茂被指控為太子集團旗下公司辦理房貸,此前曾在第一波行動中以新台幣100萬元交保。

在此次行動中,檢方對顥玥公司的4名博弈網站技術客服人員,考量其犯罪情節、參與程度及供述狀況後,以30萬元至5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而林揚茂與兩名財務主管則因涉犯洗錢、參與組織犯罪及意圖營利賭博等重大罪嫌,且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被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另一名郭姓資訊主管則以5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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