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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府籲將離島3縣統籌分配稅款2.5%納入財劃法修正草案

行政院今日通過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草案,金門縣政府隨即表達立場,呼籲應將統籌分配稅款2.5%分配給離島3縣(金門、澎湖及連江)的規定納入草案中。國民黨立委陳玉珍則要求行政院公開財劃法實際分配各縣市的具體金額。

根據院版草案,中央對地方的補助,包含統籌分配稅款、一般性補助及計畫型補助三項合計不低於今年水準,且將直轄市及縣市按同一公式分配,不再區分本島及離島。然而,金門縣政府指出,財政部擬具的分配指標中,基本建設指標變動較大,離島3縣恐難從中獲得足夠分配款,建議將今年3月公布的財劃法第16-1條關於2.5%分配離島3縣的規定納入,以符合調劑盈虛精神。

金門縣政府同時表示,縣內承接精省後許多原屬省主辦業務如自來水、農試所等,應全數歸還中央主辦。此外,金門大橋後續維護管理應比照其他跨海大橋由中央管理,以符合公平原則。縣府也指出,金門縣編制員額長期被低估,與相近縣市相比少735人至2510人,建議中央應增加離島編制員額或將這些人力列入基準財政需要額。

立委陳玉珍則強調,離島縣需要中央更多資源挹注,期待行政院能將「統籌分配稅款2.5%分給離島」納入院版中,讓離島3縣有更多自主財源發展。她也呼籲行政院應清楚公布財劃法版本實際分配給每個縣市的金額,讓各地方政府明瞭能獲取的補助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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