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長榮航空孫姓空服員抱病執勤後不幸病逝事件,勞動部進行調查後發現存在「不敢請病假」的職場現象,決定修改「勞工請假規則」,預計2025年1月1日正式實施。新規定明確指出,勞工一年內請病假合計未超過10天,雇主不得對其採取不利處分。
勞動部次長李健鴻於記者會中表示,針對長榮航空的勞動檢查結果顯示,確實存在勞工帶病上班或不敢請病假的情況。為此,勞動部於10月13日至11月10日期間,會同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進行了一系列訪談,包括當班客艙組員、死者家屬及工會代表,以釐清事件經過並檢討現行法制。
新修訂的「勞工請假規則」將從四大面向保障勞工請病假權益:首先,明定勞工年度病假未超過10日,雇主不得為不利處分;其次,考量勞工舉證困難,規定勞工釋明遭受不利處分後,舉證責任轉由雇主承擔;第三,雇主考核應綜合考量勞工「工作能力」、「工作態度」及「實際績效」,不得僅以請病假為考量依據;第四,雇主扣除全勤獎金必須合理,不得違反比例原則或因未足月而全數不發給,避免造成勞工不敢請病假的情況。
李健鴻強調,雇主若違反新規定,將依勞動基準法處以2萬至100萬元罰款。他期待企業能支持勞工在身體不適時敢於請假休養,避免因全勤獎金或考績損失而使勞工延誤治療,進而導致病情惡化、傳染同事或客戶、影響工作判斷或造成失誤,最終損害企業利益及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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