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最高法院駁回前總理戴克辛的逃稅案上訴,裁定他必須為2006年出售新集團電信服務公司所產生的收益繳納高達176億泰銖(約新台幣169億元)的稅款與罰金。此案源於戴克辛家族將AIS大量股份出售給新加坡淡馬錫控股時未繳納交易所得稅,引發大規模抗議。
泰國稅務部門於2017年首次向戴克辛追討5億美元稅金,此案在不同法院間反覆審理多年後,最高法院於18日作出最終裁決,要求戴克辛補繳全額稅款及罰金。
與此同時,泰國總檢察長伊提蓬宣布將對戴克辛冒犯君主罪案件提出上訴,試圖推翻兩個多月前法院撤銷該指控的決定。今年8月,戴克辛在冒犯君主罪一案中獲判無罪,暫時解除了他政治家族面臨的法律威脅。
曼谷郵報社論對此發展表示質疑,認為這可能反映司法體系被用作政治工具。社論指出,冒犯君主罪近年來因被用於控制和打擊政治對手而備受批評,許多政治人士因此被監禁。批評人士長期呼籲修改相關法律以防止濫用,但均未成功。
社論強調,總檢察長伊提蓬有必要向公眾解釋為何在法院宣告戴克辛無罪後仍決定繼續追究其冒犯君主罪,因為"公眾需要了解司法是如何運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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