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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偵辦重大刑案到推廣生命自主權 前檢察官沈淑宜致力意定監護宣導

曾經偵辦2003年台中龍井食人魔案的資深檢察官沈淑宜,退休後轉任律師,於今(9)日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她將全心投入「意定監護契約」的推廣工作,希望協助民眾在意識清醒時,為未來可能面臨的失能狀況預作規劃,保障生命自主權與個人尊嚴。

「意定監護」制度源自2019年《民法》增修條文,允許當事人在意思能力健全時,與信任的人簽訂契約,約定未來若受監護宣告時,由該受任人擔任監護人。沈淑宜解釋,此制度讓當事人能預先安排照護方式與財產管理計畫,避免日後由法院指定不熟悉的監護人,確保個人意願獲得最大程度的尊重。

沈淑宜特別指出,意定監護契約簽訂後並非立即生效,而是需等到當事人經法院宣告監護時才正式啟動。她形象地比喻這是「為未來準備的一把鑰匙」,只有在當事人失能時,法院才會啟用它。她也說明,與規劃身後事的「遺囑」不同,「意定監護」是為在世時的醫療自主權與生活品質提供保障,讓善終成為可能。

從追訴重大刑案的檢察官到現在推廣善終權益的律師,沈淑宜認為法律工作的價值不僅限於法庭訴訟。她期望能成為陪伴與傾聽的角色,從安寧醫療、預立醫療決定到財產安全規劃,全方位守護委託人的身心與尊嚴,讓法律成為生命旅程最後的溫暖依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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