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伊林名模蕭瑋葶因涉嫌與兄嫂侵占「中華民國身障關懷協會」逾億元捐款案,士林地方法院於今年8月5日裁定300萬元交保,但在8月11日起訴後又改裁定羈押禁見,引發爭議。台灣高等法院日前審理蕭女抗告後,撤銷原裁定並發回士林地院重新裁定。
根據案情,蕭瑋葶與兄嫂蕭靖、陳品君夫婦被控侵占身障關懷協會款項,士林地檢署今年4月間聲押蕭女獲准。8月5日,士林地院裁定蕭女可以3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及接受科技設備監控。然而,當天蕭女並未完成具保程序。
蕭女律師在抗告理由中指出,蕭女親屬於8月8日前往辦理具保時,竟被告知因士林地檢署法警人力不足及科技監控廠商請假為由而拒絕辦理,此舉欠缺法律依據,已構成違法羈押。
高院審理後認為,原審既已裁定蕭女可交保,卻未能完成具保停止羈押程序,是否確如抗告所述遭拒絕辦理,不僅涉及剝奪被告人身自由的合法性,更攸關司法公信,因此撤銷原裁定並發回士林地院重新審理。
對此,士林地檢署澄清表示,8月8日是由法院為蕭女辦理交保事宜,而非檢方。檢方考量裁定中有關科技監控部分尚待確認執行事項,因此當天未通知科控中心。士檢承認可能因用詞或理解產生誤會,將加強教育訓練並調查是否有疏失。
台灣高檢署則表示,科技設備監控中心從未接獲蕭女需接受監控的開案通知,因此不存在「科控廠商請假」的情況。高檢署強調,科技設備監控作業採24小時全年無休的運作模式,從未因人員請假而影響案件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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