輝達海外總部確定落腳北士科T17、18基地,台北市政府預計11月底前與新光人壽解約,最快明年春節前可與輝達完成簽約。然而,新光人壽雖已提報40億元合意解約費用,但部分項目尚未提出憑證,至今仍未完成補件。由於市長蔣萬安將於明(5日)在議會進行輝達專案報告,原本期望能將金額送進議會審議,但進度可能趕不及。
國民黨市議員曾獻瑩對此提出批評,建議市府應設定明確期限,要求新光人壽在限期內提交所有成本憑證,若逾期未補件,相關項目不應被認列為成本。蔣萬安表示,北市府正在等待新光人壽補件,如果今天收到補件,就可以明天送到議會。
據了解,新光人壽上月30日才與北市府展開解約協商,成本結構包括已繳權利金29.93億元、地租2.8億元、履約保證金3.6億元,扣除3億元支票後,已付給市府約32億元。加上設計、監測、專案管理等費用初估8億元,總計約40億元。針對這8億元部分,市府要求新光人壽出示憑證,但至今尚未補齊。
曾獻瑩指出,新光人壽報給北市府的40億元分手費中,包含8億元尚未提出實際憑證的項目。他強調市府必須把關、公開審查,確保這筆款項是在透明、合理的基礎上支付。既然新光人壽主張有支出,就應該提出證明,讓社會共同檢驗其合理性。
民進黨北市議員陳怡君也表示,新光人壽與市府談合意解約已經很久,8億元的憑證早就應該準備好,而新光人壽至今仍拖拖拉拉拿不出憑證,讓人懷疑分手費是否真的高達8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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