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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遭詐騙後再被騙 「追回款項」陷阱致損失12.5萬元

刑事警察局近日接獲一起二次詐騙案件,南投縣一名25歲顏姓男子因輕信可「協助追回被騙款項」的說法,再度落入詐騙陷阱,損失新臺幣12萬5千元。

據刑事局表示,顏男今年4月28日透過LINE認識自稱「陳錦蓉」的女子,對方以「交往結婚為前提」接近,並經常噓寒問暖以博取信任。在談及詐騙話題時,顏男提及自己曾被騙匯款,該女子聲稱自己也曾被詐騙,但靠著一位與「台灣高官關係良好」的「叔叔」幫忙成功追回損失,並主動介紹顏男與該「叔叔」聯繫。

加入「叔叔」的LINE後,對方謊稱已查出顏男先前遭詐騙款項的流向,只要支付「處理費」即可協助追回。顏男信以為真,從9月29日起透過網路銀行陸續轉出12萬5千元至指定帳戶。「叔叔」隨後又要求顏男寄出提款卡,聲稱將在扣除手續費後返還追回款項。顏男因此寄出5張金融、信用卡,直到銀行通知帳戶遭警示時,才驚覺再度受騙並報案求助。

刑事局藉此案例提醒,詐騙集團常利用被害人急於挽回損失的心理,以「幫忙處理案件、協助追回款項」等名義再度行騙。警方呼籲,若遭詐騙應冷靜面對,並透過正式司法管道提起刑事或民事告訴,切勿輕信來路不明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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