載入廣告中...

女警官遭同事偷拍案 索賠240萬敗訴 關鍵在於先前同意和解

一名嘉義縣女警官因在警局廁所遭同事偷拍,向嘉義縣警局、警政署及嘉義縣政府提出國家賠償訴訟,要求連帶賠償240萬餘元,但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判決全部敗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2021年9月6日晚間,該名女警官在警局廁所當場發現陳姓男同事偷拍行為。女警官在訴訟中主張警局匿報吃案、讓偷拍者迅速退休,且未提供適當保護,導致她在警局內遭受不實流言困擾,包括被揣測與陳男有不正當關係或金錢糾紛,造成二次傷害。

然而,嘉義縣警局提出反駁,指出女警官在案發後曾透過朋友向時任局長表示「同意採低調和解方式讓陳員儘速退休」,且在2022年7月22日仍重申已與陳男和解。警局表示已依規定對陳男進行記過懲處,並協助女警官調離原單位,核准其休假調養。

警政署則主張自身非女警官的僱主機關,且已要求嘉義縣警局處分相關人員。嘉義縣政府則指出,雖然女警官的申訴程序不符規定,但仍提供行政指導,警局也依法處理。

法院審理後認為,女警官的指控與客觀事實明顯不符,其請求賠償與回復名譽均欠缺理由,因此判決全部敗訴。本案可上訴。


現正直播
APP 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