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名男子阿龍(化名)與港籍女子小蜜(化名)結婚後,發現妻子與另一名男子阿賢(化名)有親密互動,並製作了比較表列出兩人特質,引發婚姻糾紛。
根據判決書內容,阿龍與小蜜於2021年11月結婚,隔年在台灣完成結婚登記。然而到了2024年,小蜜的行為開始改變,常常行蹤不明且獨自外出,引起阿龍懷疑。經調查後,阿龍在2024年12月發現妻子與阿賢互動頻繁,不僅多次單獨約會,還有依偎、摟抱及親吻的照片,超出一般朋友關係的界限。
更令阿龍難以接受的是,他在小蜜手機中發現一份「老公-情夫比較表」,其中在阿賢的欄位標註了「不煙不太飲酒、手球、做愛」等內容。憤怒的阿龍向法院提出訴訟,要求賠償300萬元。
對此指控,小蜜承認與阿賢有出遊、用餐及親密動作,但否認發生性關係。她表示該比較表只是朋友間的玩笑,與實際交往無關,並認為阿龍的求償金額過高。
桃園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雖然比較表中有「做愛」等字眼,但無法直接證明兩人確實發生性行為。考量雙方社會地位及經濟情況,法院判決小蜜與阿賢須連帶賠償45萬元。此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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